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知识
发布时间:2015-10-12 02:53:28浏览次数: 次内容来源:
职工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机械安全技术
各行各业使用着各种不同的机械,对机械安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机械安全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机械设备本身应符合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是指机械设备的操作者在操作时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代替手工操作,能够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是,因为机械结构上有缺陷,组织布局不合理,操作时不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就可能发生事故。
1、机械设备造成伤害事故的种类。
机械设备造成的伤害事故,一般有以下几种: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造成的伤害。主要是绞伤和物体打击伤;
(2)机械设备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主要有:压伤,砸伤,挤伤;
(3)刀具造成的伤害。刀具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在前两类伤害中,不再重复。但还应注意,在生产中刀具产生的碎屑也会造成伤害:
①烫伤。刚切下来的碎屑温度很高,可达600-700℃,容易造成烫伤;
②刺、割伤。各种金属碎屑都有锋利的边缘,会造成刺伤或割伤。飞起的切屑可能伤害眼睛;
(4)被加工零件固定不牢,甩出机床打伤人;
(5)手用工具使用不当造成伤害。
2、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
不同的机械尤其是专业机械有其特殊的安全要求,这里只介绍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包括:
(1)机械设备的布局要合理,应便于操作人员装卸工件,加工观察和清除杂物;同时也应便于维修人员的检查和维修。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的强度、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应牢固。
(3)机械设备根据有关安全要求,必须装设合理、可靠,不影响操作的安全装置。例如:
①对于作旋转运动的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或防护挡板、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装置。
②超压、超载、超温度、超时间、超行程时会发生事故的零、部件,应装设保险装置,如超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安全阀、温度继电器、时间断电器等。
③需要对人们进行警告或提醒注意时,应安设信号装置或警告牌等。如电铃、喇叭、蜂鸣器等声音信号,各种灯光信号,或各种警告标志牌等。
④对于某些动作顺序不能颠倒的零、部件应装设相互连锁装置。使某一个动作,必须在前一个动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就不可能动作。
(4)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①供电的导线必须正确安装,不得有任何破损或裸露的地方。
②电机绝缘应良好。其接线板应有盖板防护。
③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无损,其带电部分不得裸露在外。
④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连接的导线要牢固,不得有断开的地方。
⑤局部照明灯应使用36伏的电压,禁止使用110或220伏电压。
(5)机械设备的操纵手柄、及脚踏开关等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重要的手柄应有可靠的定位及锁紧装置。同轴手柄应有明显的长短差别。
②手轮在机动时应能与转轴脱开。
③脚踏开关应有防护罩或藏入床身的凹入部分内。
(6)机械设备的作业现场要有良好的环境,即照度要适宜,湿度与温度要适中,噪声和振动要小,零件、工夹具等要摆放整齐。
(7)每台机械设备应根据其性能,操作顺序等制定出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润滑、维护等制度。
3、机械设备操作者的基本安全守则
要避免工伤事故,不仅要求机械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更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先空车运转,确认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使用,更不准将其拆除。
(6)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不得用手测量零部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三、起重安全技术
在工厂里经常采用各种起重机械进行起重装卸工作,操作时稍有疏忽,极易发生事故。
1、起重机械的类型
起重机械可分为三类。
(1)轻小型起重设备。如千斤顶、滑车、电葫芦、卷扬机等。
(2)起重机。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等。
(3)升降机。工厂使用最多、最广泛的是桥式起重机。
2、起重事故类型
(1)失落事故:在起重作业中,吊载、吊具等重物从空中坠落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毁坏的事故;
(2)挤伤事故:在起重作业中,作业人员被挤压在两个物体之间,造成的挤伤、压伤、击伤等人身伤亡事故;
(3)坠落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从起重机机体上高空处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4)触电事故: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遭受电击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机毁事故:起重机机体因失去整体稳定性而发生倾翻翻倒,造成重机机体严重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事故;
(6)其他事故:包括误操作事故、起重机之间的相互碰撞事故、安全装置失效事故、野蛮操作事故、偶然事故等。
2、起重事故常见原因:
(1)起重设备质量不好,强度不够;
(2)没有保险装置和联锁装置,或者这些装置失灵;
(3)没有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损坏;
(4)过道、扶梯、驾驶室和着陆台安装不合理;
(5)操纵时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6)对起重机及基辅助设备的使用状况缺乏认真检查,等等。
3、起重机械的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标准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关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2)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不能用的机件要立即更换。
(3)建立和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规程。每台起重机都要详细记载它的规格、性能等有关技术资料,记载历次大修、中修情况,记录起重机的重要性能的变化和重大事故的情况,以备考查。
(4)起重机运行的时候,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禁止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5)使用悬臂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时,起重机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内不准站人,使用电磁起重机,应当规定一定的工作区域,在这个区域内,不能有人。
(6)起重机吊运时,应走吊运通道;不能从人头上越过,在吊运的东西上也不能站人,更不能对挂着的东西进行加工。
(7)起吊的东西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特殊情况下,如果需要停留时,在起吊物品下面要禁止一切人员站立或通过。
4、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基本要求
(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Copyright 2012 www.sneb-gcz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08104904号 版权所有: 中交二航局工程装备分公司
地址:武汉市南京路16号 邮编:430014 传真:027-82765952 电 话:027-82765952